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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25
关于延长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考生准备博士报名材料,我校经研究决定,延长开放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系统,延长开放时间至2025年12月10日17:00。 报考资格及其他材料要求见《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英语成绩证明材料顺延至2025年12月10日。 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 2025年11月28日
11-10
2025
南京农业大学-崖州湾国家实验室 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介
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培养我国种业科技人才生力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与南京农业大学开展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项目(以下简称“崖州湾实验室专项”),根据教育部、南京农业大学和崖州湾国家实验室等有关政策制定本简介。 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坚持“四个面向”,聚焦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
11-10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
10-30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的通过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4395345。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0日
10-30
2025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农业大学报考点(3210)网上确认公告
10-15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说明: 本名单为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名单(见附件),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推免录取的学习方式皆为“全日制”; 我校将于2026年5月—6月发布通知下载“调档函”、领取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请所有推免生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另请关注“南农研招”微信公众号,方便及时接收消息。 本次推免拟录取人数若超过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总人数,学校和学院将调拨指标用于招收统考生,请统考
10-09
2025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农业大学报考点(3210)公告
一、接收考生范围 本报考点仅接收南京地区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体育学院的下列两类考生: 1、本科就读院校在南京的2026年毕业的应届考生; 2、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南京的已毕业的往届考生。 注意:报考我校风景园林专业(代码为086200、初试科目第四门代码为910)的考生,需自带绘图板、绘图尺、绘图笔、白色A2规格空白绘图纸等常规绘图工具,报考点须选择南京农业大学。应届生(含自考生)须提供学生证
09-30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报考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已发布。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和2026年推荐免试实际录取为准。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一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调整部分 请点击查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请关注“南农研招”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更多
09-30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
09-12
2025
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第一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第二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第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五条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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